11月1日0时起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终止差异化收费政策
发布时间:2024-10-21 来源: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:佚名
随着长春市政道路相继通车,市区周边道路通行状况明显改善,经省政府批准,自2024年11月1日0时起,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终止一类客车差异化收费政策,一类客车不再执行通行费5折优惠政策,恢复原收费标准。
2023年8月,为缓解长春市区交通压力,引导城区车辆借用绕城高速公路通行,对点对点通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长春南、净月、长春东、兴隆山、远达大街、长春北、和平大街、长春西、汽车厂、硅谷大街收费站的一类客车通行费优惠50%。政策实施以来,累计优惠车辆374万台次,分流市区早晚高峰车流量作用明显,有效支持了长春市政道路建设。目前,长春市区内北湖大桥、世纪大街、南湖大路延长线,净月、南四环快速路等市政道路陆续贯通,长春周边道路已形成快速通行路网,大量绕行车辆回归市政道路通行。
自2024年11月1日0时起,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取消一类客车差异化收费政策,一类客车不再实施通行费5折优惠,恢复原0.45元/公里收费标准,请广大司乘朋友知悉,详细信息可咨询吉林高速24小时客服电话96122或登录“吉行高速”微信小程序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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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审:任立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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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://jtyst.jl.gov.cn/zw_133208/tzgg/202410/t20241021_898748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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