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市高新区(江海区)污水管网工程(二期)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
发布时间:2024-12-26 来源: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:佚名
粤交航政函〔2024〕668号
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市高新区(江海区)污水管网工程(二期)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
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:
关于江门市高新区(江海区)污水管网工程(二期)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》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和相关技术标准、规范的规定,经审核,提出意见如下。
一、工程选址
拟建管道于礼东大桥下游15米处穿越睦洲水道。根据《内河通航标准》(GB5139-2014),工程所处河段河宽约96米,水深条件较好,岸线及河床稳定,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。
二、通航技术要求
(一)通航代表船型
根据《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(2020-2035年)》,工程所处睦洲水道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Ⅴ级。《高新区(江海区)污水管网工程(二期)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》(以下简称《航评报告》)论证选用通航代表船型详见下表,代表船型合理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td.gd.gov.cn/zcwj_n/xkgg/content/post_462566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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